保函编号: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项目投标,四川诺金联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 7 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四川诺金联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 字)
地 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建昌东路创业创新路二段团结安置新村A区四楼
邮政编码:615000
电 话:028-83339967
责任、诚信、担当